根据《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我市2017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和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须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9日09:00—11:30。
地点:烟台人才市场三楼第一会议室。烟台人才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乘坐1、5、7、18、23、33、50、52、73、562、568、K62路到烟台人才市场(百信妇科医院)站点下车。
四、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需与已发送公开遴选机关指定报名邮箱的PDF格式报名表内容一致);
3.《2017年烟台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笔试准考证。
7. 1寸免冠照片5张(与准考证同版)。
此外,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公开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的工作流程
1.提交材料、资格复审。考生到相应资格复审处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工作人员发给收费票据(共四联),考生携带票据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上交收据、领取面试通知。考生交费后,返回原“资格复审处”,上交“收费处”盖印的第一联收据,工作人员发给其第四联发票,同时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面试地点:烟台二中莱山校区。烟台二中莱山校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乘坐1路、5路、7路、18路、23路、33路、50路、52路、K62路、73路、562路和高铁巴士1号线到迟家站(市总工会)下车,颐中大酒店东侧200米。
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至面试开始时仍未进入面试地点大门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公开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前书面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请假。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手机关机或换号等个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咨询电话: 0535-6782786;监督电话:0535-678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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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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