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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济南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6人简章

2017-10-31 16:43:19| 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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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9:00-11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1月9日11:00-11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1月9日11:00-11月11日24: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 11月15日9:00至2017年11月18日8: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2017年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管至本次招聘工作完全结束,以备后续工作使用,逾期不打印的后果自负。

(五)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11月11日9:00-17:00到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阳县城开元大街162号)307房间 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单位临床医学岗位使用。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指定网站(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公告。

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无符合条件岗位或自愿放弃的将予以退费,视作放弃改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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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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