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9处镇街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会计人员14名,为1处公立医院(县海浮山医院)招聘备案制会计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须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会计工作。
3.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4.熟悉国家财政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会计业务技能。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在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身份、控制总量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室(县城新华路4725号)。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会计报名登记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审核通过的须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7年 12月09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7年 12月08日上午8:30-11:30到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网站”(http://xxgk.linqu.gov.cn/XRSJ/,下同)上公开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 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选择镇街卫生院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选择公立医院的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精神,自2016年起,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招聘结果实行备案制。备案管理人员与在编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参照同等在编人员社会保险水平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参照职业年金水平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按照省、市规定,核定人员总量内的所有医生和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9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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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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