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鲁组字〔2018〕14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威海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人员范围
山东省选调办公布的《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威海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
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6:30。
(三)集合地点
威海市环翠楼广场(威海市统一路环翠楼公园东门前)。
(四)乘车路线
从威海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选乘K3路、108路、31路、109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从城铁威海站,选乘K3路、K6路、108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从城铁威海北站,选乘K5路、113路内环、30路、116路、K4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及早动身,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体检费用413元,由考生个人负担,现金交付体检机构(多退少补)。
3、报到后,领取专用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4、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中体检,不得单独行动,不允许亲友陪同。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违者取消选调资格。
5、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能作为本次体检结论。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空腹进行,注意当天早晨不要进餐、饮水。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资格。
9、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市选调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市选调办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生请于5月29日上午9:00前,编辑确认短信,发送至18615161351。参加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确认参加体检+毕业院校名称(写明考生所在校区的准确地址:**省**市**县市区)”。放弃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自愿放弃体检”,同时需提供书面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于5月29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0631—5231139,原件快递至威海市新威路1号威海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邮编264200。
11、6月1日前未接到复检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6月上旬,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提前联系确定时间。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威海市选调办0631—5231174,18615161351)。
2、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负责同志,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考察组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0631—5231174,传真:0631—5231139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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