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前教育、师范教育、艺术教育)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年龄在35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妇女网网站http://www.lywomen.org.cn/ 或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lyfezx.com/ ,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临沂市文化中心B座702)。
3、提报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教师资格证书;③身份证;④相关获奖证书。⑤《2018年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⑥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2,可登陆临沂妇女网网站http://www.lywomen.org.cn/ 或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lyfezx.com/ 下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在7月18日进行。
凡是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妇联监督指导下进行。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时,先在备课室备课10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试讲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
1、面试通过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缴纳五险,并签订一次性两年《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员工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39-8600038、8729895
以上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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