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定陶区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2 名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数量:
招聘骨干教师 52 名,其中小学 18 名,初中 16 名,高中 18 名。(招聘岗位见附件 1)
(二)报名范围:
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人员,地域和户籍不限(定陶区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报名范围之内)。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77 年 7 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具有专业技术中级教师资格且获得县区级(含)及以上综合或教学单项荣誉。具有专业技术高级教师资格且获得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
教学能手、名师及同级别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2 年 7 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 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4. 具有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 3 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四)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2018 年 7 月 2 日
(二)现场报名:2018 年 7 月 10 日—1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1 .报名地点: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东丰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掌静脉及指纹信息)、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3 .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70 元/人,现场报名时一并上缴。
(三)准考证领取:2018 年 7 月 24 日—25 日
(四)面试考试:2018 年 7 月 29 日
三、资格初审与计划调整
(一)资格初审。成立由教育、人社、编办、纪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附件 2)。②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 3)。③教师报考证明 (附件 4)。④本人二代身份证。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网页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查询期内)打印件。⑥与岗位需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⑦县区级(含)以上荣誉证书,证书遗失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表彰文件。其中④⑤⑥⑦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材料按先后顺序排列。
(二)招聘计划的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 1:2,达不到 1:2 的,按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
消或核减的计划原则上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学科。对 报名取消 招聘计 划岗位的 人员, 经本人同 意,可 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
骨干教师招聘考试由定陶区人社局、编办、教育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总时间为 15 分钟。每考场均组成不少于 7 人的专家评委组,同时对面试过程全程监控。
(一)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报名者的教育教学理念、学科知识、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二)试讲。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人员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知识间的融会贯通,教法学法的灵活运用等。
(三)成绩公布。答辩、试讲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答辩成绩占 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按照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为切实保障招聘人员质量,定陶区骨干教师招聘设定最低分数线为 70 分,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其他。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与各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在规
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
聘用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招考、升学等方式离开聘用单位,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定陶区教育系统。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骨干教师,纳入定陶区事业编制、财政拨款,另外享受在定陶城区指定楼盘八五折优惠购房政策。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政工股
政策咨询电话:0530-3626013
举报监督电话:0530-3626022 0530-2220403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下载》》》
2018年菏泽市定陶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的公告.pdf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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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