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6名、幼教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条件
1、护理人员:护理专业毕业,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2、幼教人员:特殊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身高应在1.6米以上。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期、聘用。
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起,截止至笔试公告前;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门诊楼四楼)
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1寸),到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医院招聘要求,医院可根据报名情况酌情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
笔试及面试:由医院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笔试,并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护理含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医院将另行通知;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格检查:经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体格检查。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体检合格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试用人员签定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各项待遇参照医院合同制人员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6953000 ; 1516932****魏老师
六、本招聘公告由高青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高青县妇幼保健院护理、幼教人员招聘公告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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