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学前教育及其近似专业报考的考生可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潍坊户籍(或潍坊市生源)。年龄在40周岁(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七)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见附件岗位计划表)。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否则视为弃权。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不能应聘;已在诸城市工作的聘用制教师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14日11:00-7月17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14日11:00—7月17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4日11:00—7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7月23日9:00—7月24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每人每科40元,共计两科)。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诸城市教育局409室(诸城市文化路21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学科)。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学科)。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同专业(学科)相应的另一方,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调整到紧缺专业(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学科)。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14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计算为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专业测试和教育理论测试。其中,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50分。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算计为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定于7月25日(星期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等方式组织,具体形式另行公告。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诸城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专业(学科)的诸城市初级中学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待同一专业(学科)结束后现场公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学科)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 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一并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相同学科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第一个聘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两个聘期期满后,聘用制教师需再办理续聘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和聘用制教师考核情况,确定学校续聘人员和数量,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聘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制教师最低服务期为8年,聘期内可以参加诸城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聘用制教师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享受年度考核合格晋升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待遇、年终考核合格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标准的奖金、住房公积金、取暖费、镇街补贴等)。聘用制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部分不单独发放。按照诸城市当年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制教师由诸城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等工作。聘用制教师同事业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单独指标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人事代理。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中国诸城”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予以公布。浏览、查找方法为:登陆“中国诸城”网站,在网站最下方“相关网站链接”栏目下“政府工作部门”中,点击“人社局”中“人事考试”版块或点击“教育局”中“通知公告”版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附件:
1.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诸城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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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