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现将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主要安排在7月中下旬,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报考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达标后,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二、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组织形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体检工作。
报考各县区直机关、县区法院机关、县区检察院机关、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司法所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报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50元(自备零钱)。
临沂市招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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