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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18-07-16 17:00:21| 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8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8年7月21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18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另行通知。

二、集合时间

2018年7月21日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南一路与东二路交叉路口),集体乘车到指定体检机构体检。

四、有关说明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二)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8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350元(多退少补),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四)在集合地点点名后,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到达体检机构先进行抽签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

(五)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0546-8381726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体检须知

1、考生应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安排,统一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有上述情况并申请补检的女考生,应告知本组引领员,并填写《2018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申请补检考生登记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录用。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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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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