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鲁组发〔2014〕23号)有关规定、《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5〕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录用为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6〕18号)要求,近期对聊城市2016年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大学生村官”)进行了期满考察。根据期满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了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自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79号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原标题:聊城市2016年选调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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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选调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名单.docx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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