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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沂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通知

2018-07-31 11:02:31| 平邑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考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3日。

二、考察对象

2018年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主要内容

录用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有应回避关系的合并招考职位;

(10)不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国籍、年龄、学历、户籍、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1)有工作单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1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察的形式

(一)考察预告。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做好考察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在所在单位张帖考察公告,公告期一般不少于3天。

(二)实地考察。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

1、考察对象的个人总结(在职人员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纸质和电子版)。

2、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提供工作单位或学校(社区)出具的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社区)公章。

3、毕业证、报到证,职位有要求的还要提供学位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考察对象的档案。

5、《临沂市公务员(参公)录用考察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版,不能手写)。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考察对象已婚的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8、其它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被录用。

附件:临沂市公务员(参公)录用考察表(A4纸正反面打印)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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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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