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潍坊综合保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潍坊综合保税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7、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体职位要求见《潍坊综合保税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弱,无斜视;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汶泉派出所警务大厅(地址:健康东街与高新二路路口南行500米路东)。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也可到报名处领取)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材料(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人员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计划聘用1人的,比例为1:3;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的招聘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聘用计划调整至社区服务及治安巡控职位;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社区服务及治安巡控职位。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测试。
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职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为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三)体能测评
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按比例计算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检与政治考核
体检、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鲁公通〔2017〕3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公示、聘用
体检、政治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综合保税区区聘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派遣到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工作,主要从事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工作。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www.wfftz.com)和“潍坊保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6-2118030
附件下载>>>
潍坊综合保税区政治工作部
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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