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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人)

2018-07-20 10:42:3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是中共山东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山东省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山东省重要智库。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始建于1938年10月,是全国建立较早的省级党校之一。省委党校目前有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规划占地面积420余亩,一期工程占地237亩,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2011年3月18日正式启用。西校区位于济南市经七路588号,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全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88人,现聘副高级以上岗位人员135人。内设29个正处级单位,其中事业部门15个,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管理学、文史、政法8个教研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研究生院、教师进修学院、合作交流学院等科研教辅机构。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等16个二级学科授权点;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同时开办了干部在职研究生业余教育。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6.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忠诚网”(www.sd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ddx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18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党校组织处会同用人部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忠诚网和公告栏对外公布。

4.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对所聘用人员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并安排临时住房。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机:17661097052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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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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