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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招聘复习指导:利息的概念和本质

2014-03-05 11:25:51| 山东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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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的概念

利息: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得到的报酬,即信贷资金的增值额。

在现代社会,贷出款项收取利息已经成为很自然的事情,货币因贷放而会增值的概念也已深植于人们的经济观念之中。

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利息的理论:威廉·配第指出,利息是同地租一样公道、合理,符合自然要求的东西。他认为“假如一个人在不论自己如何需要,在到期之前却不得要求偿还的条件-下,出借自己的货币,则他对自己所受到的不方便可以索取补偿。这种补偿叫做利息;杜尔阁的论证是”对贷款人来说,只要货币是他自己的,他就有权要求利息;而这种权利是与财产所有权分不开的“这种权利即私有权。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于利息的看法基本上是沿袭着这样的思路。

2、利息的本质

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利息指出:“贷出者和借入者双方都是把同一货币额作为资本支出的。但它只有在后者手中才执行资本的职能。同-货币额作为资本对两个人来说取得了双重的存在,这并不会使利润增加一倍。它所以能对双方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只是由于利润的分割。其中归贷出者的部分叫作利息。”因此,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

马克思指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即“取息的合理性,不是取决于借入者是否赚到利润,而是取决于它(所借的东西)在适当使用时能够生产利润…… 富人不亲自使用自己的货币……而是把它贷给别人,让别人用这些货币去牟取利润,并且把由此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为原主保留下来。”;亚当·斯密,对利息曾这样说明:“以资本贷人取息,实无异由出借人以一定部分的年产物,让与借用人。但作为报答这种让与,借用人须在借用期内,每年以较小部分的年产物,让与出租人,称作利息;在借期满后,又以相等于原来由出借人让给他的那部分年产物,让与出借人,称做还本。”

对利息来源的剖析,可以看出,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它体现了借贷资本家与产业资本家共同占有工人剩余价值以及他们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

利息之所以能够转化为收益的一般形态,马克思分析的主要原因:,在于,借贷关系中利息是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这种观念被广而化之,取得了普遍存在的意义。在货币资本的借贷中,贷者之所以可以取得利息,在于他拥有对货币资本的所有权;而借者之所以能够支付利息,在于他将这部分资本运用于生产的过程之中,形成价值的增值。第二,利息虽然就其实质来说是利润的一部分,但同利润率有一个极明显的区别:利润率是一个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因而事先捉摸不定的量;而利息率则是一个事先极其确定的量,无论企业家的生产经营情形如何,都不会改变这个量。第三,来自于利息的悠久历史。信用与利息,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本观念和利润观念存在以前很久”就存在了,货币可以提供利息,早已成为传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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